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3日,安陆市人民法院李店法庭联合市南城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党工委及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成功调处一起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民事纠纷,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定金争议起纠纷
该纠纷源于一起进货协议引发的定金退还争议。此前,王某与某企业签订了进货协议,并依约支付了相应定金。后该企业因经营调整办理注销登记,王某多次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定金未果。现该企业原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参与经营另一家企业,王某遂与新企业就定金退还问题产生争执,双方多次沟通无效,矛盾逐步升级。
王某维权诉求强烈,甚至一度以极端方式相威胁;而企业方则认为自身并非原协议签约主体,对定金退还金额及责任承担存在不同意见。双方始终僵持不下,难以自行和解。
多方联动化矛盾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逐一核对履约细节、沟通记录、争议焦点,准确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
经研判,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虽为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但原企业法定代表人与现企业存在股东关联,具备实质化解的可能;若简单转入诉讼程序,不仅周期长、成本高,还可能激化双方对立情绪,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社会稳定。
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李店法庭确立了“调解优先、情理兼顾、法理相融”的工作思路,主动对接南城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党工委及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启动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力争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矛盾。
法理温情促和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公正高效、便民利企的原则,采取“法理+情理”调解模式。一方面,围绕争议焦点,向双方清晰阐明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风险及可能的诉讼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王某的诉求,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同时引导企业换位思考,体谅王某的实际困难。
经过多轮“背靠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承办法官居中提出兼顾可行性与公平性的调解方案,合理确定定金返还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最终冰释前嫌,自愿签署调解协议书,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调解结束后,王某激动地说道,“本来都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没想到你们这么耐心帮助我们从中协调,既没让我们吃亏,也体谅了企业的难处,实实在在帮助我们拿回了辛苦钱,我想送你们一面锦旗,由衷感谢你们!”
涉事企业也对调解结果十分认可,坦言调解最大限度降低了纠纷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比打官司省心省力。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既回应了群众的急难愁盼,又为企业发展留足了空间,让司法温度真正可触可感。下一步,李店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工业审判庭职能定位,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名片”,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