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卓安元,身份证号:420982197704181019,住址:安陆市南城办事处草庙村,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518号,执行标的:58738元。
2、被执行人张泉华,身份证号:42098219710228001X,住址:安陆市府城办事处中山街226号,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549号,执行标的:102300元。
3、被执行人李红新,身份证号:420982197811073232,住址:安陆市李店镇楚跃小区金楚大道二街,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432号,执行标的:168000元。
4、被执行人胡微花,身份证号:42098219800601324X,住址:安陆市李店镇楚跃小区金楚大道二街,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432号,执行标的:168000元。
5、被执行人陈华平,身份证号:420982197804074317,住址:安陆市南山名居,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397号,执行标的:2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