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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起你的忧伤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2-06-18 13:49 点击量: 947

 

1130日,北风呼啸,雪花纷飞。安陆市王义贞镇村民彭应木怎么也没想到,在这天寒地冻的时候,法官沈华雄、孙小波,还会来到他家送伤残赔偿金。

   彭应木,今年55岁。7月份,他在帮别人建房时,因楼板断裂遭到重伤。事发后,镇、村主持调解达成协议,楼板生产商周守义赔偿医疗费3万元。老彭的命保住了,但留下轻度残疾。想到还要康复治疗,他悲愤交加,遂向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庭上,被告周守义愿意承担刑事处罚,但以原订协议为由拒绝民事赔偿。如果判决结案,被告的思想未通,怨气没消,赔偿不会顺利到位。彭应木急需费用后期康复治疗也等不起、拖不起。唯有调解结案,才是最好的选择。主审法官沈华雄,反复到看守所、到被告家做工作,指出原订协议是在尚未辨明事故性质、责任的情况下签订的,不能作为拒绝赔偿的依据。只有认罪赔偿,原告就会给予谅解,法院就会依法酌情减轻刑事处罚。被告周守义心服口服,同意赔偿,其家属按调解协议拿出赔偿金7万元。

   但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方轻者财物受损,重者人身致伤、致残甚至致死。他们依法索赔,天经地义。往往达成这一目标,又必须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矛盾和阻力。今年8月,某酒店厨师周长熊,骑摩托车不慎撞死一名年老妇女。死者老伴要求赔偿25万元。不料,死者的3个儿子找到主审法官毛翠娥说:“不要钱,要偿命!”一起无意的车祸,给对方造成不幸,给自己也带来伤害。周长熊深责自己的过失,一方面,他四处借钱,有个姐姐还卖掉房子,筹集赔偿款15万元。另一方面,他还想亲自到死者家里悼念、赔罪。然而,悲愤中的原告无法接受这一切。毛翠娥法官没有责备死者儿子的过激言辞,反而让她清醒:只有细致的工作,才能抚慰受害方的忧伤,化解复仇的心理。她找到死者的老伴劝解安慰,发动村干部为死者的儿子解思想“疙瘩”。平复了悲愤情绪中的当事人说:“我们不是难为法院,而是吞不下那口怨气、怒气。”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周长熊带着赔偿金和礼品,在毛法官的陪同下来到受害人的家。见到死者的老伴,他双膝跪地,泪流满面:“我对不起阿姨,感谢你们对我的谅解。我一定吸取教训,认真悔罪,再不做害人害己的事情。”

   好心被误解,遭埋怨,是法官在调解中常遇到的事。今年4月, 陈店乡村民石洪武遭人身伤害。起初,与4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其中一人赔偿10万元。事后他又反悔,提出另外3个被告人也应赔偿。主审法官杨耀龙想,受害人争取赔偿合情合理,自己跑再多路,费再多口舌也值得。就这样,他又多次做工作,3被告的家人同意各拿出1万元。石洪武拿到13万元赔偿金后,并不满意,认为是法官在中间作梗,降低了赔偿数额。他到市人大上访,说法院办案不公。面对误解,杨耀龙忍辱负重,不抛弃不放弃,一如既往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来,市人大通过查阅案卷、庭审记录、调解记录,肯定了杨法官的做法合法合规,告诫原告如果违背事实,非分索赔,就是犯法。石洪武深受震动,承认自己错怪了法官,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判决,不再上访。

   调解工作是化干戈为玉帛的爱心善举,是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的艰难过程。今年111月,安陆市法院刑事庭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55 件,调解 52 件,判决3 件。庭长陈小涛说:“作为法官,只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把受害人的伤痛当自己的伤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战胜不了的阻力,使受害人在物质上赢得赔偿,在精神上获得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