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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调解了恩怨

来源: 烟店法庭 时间: 2019-11-11 10:40 点击量: 395

11月11日,时某与赵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烟店法庭主持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2018年11月18日,赵某雇请时某到其收购粮食的场地从事装卸工作。工作过程中,时某在与另外三名工人一起移动装卸粮食的人字形传送带时意外受伤,随后被立即送至安陆市普爱医院住院手术治疗23天,出院诊断:腰椎骨折L3,椎管狭窄,左跟骨骨折。2019年8月5日,经孝感精诚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时某在此次劳务事故中的人体损伤后遗症分别构成九级伤残、十级伤残,多等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为22%。赵某在垫付了12000医疗费用后,双方就其他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时某遂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赵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猛认真进行了阅卷,及时组织时某、赵某进行庭前调解,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了解,也掌握了双方矛盾的焦点。庭审中,李猛针对本案的焦点问题,传唤了多位证人出庭作证,最终双方对事实部分达成了共识。庭后,针对双方就赔偿金额的分歧,李猛又邀请双方所在村组有威望的人一起参与该案的调解,最终在多方的努力下,时某、赵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在一个月内赔偿给原告时某85000元。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处理起来较为棘手的案件,当事人因为经济和身体受到双重损失,迫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赔偿,以弥补此前遭受的创伤。基于此心理,当事人对于赔偿金额期望值较高,容易出现调解失败甚至不满判决的结果。面对此类案件,烟店法庭办案人员以高度责任感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邀请当地威信较高的能人、贤人一起参与法院调解,这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