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安陆市陈店乡甘涂村双目失明的申请执行人艾换兴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我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我心里是亮堂的,你们法院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把我的案子办得这么好,我看得见。” 今年以来,安陆法院采取与当地公安、检察、司法、政府、民政等部门联动、领导包案、文明执行和强制执行等多种措施破解执行难题,确保执行取得实效。截止4月10日,该院受理案件1647件,审结1189件,执行236件,执结214件,执结标的额1106万元,深受当事人好评。
2009年3月,艾换兴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判决由交通肇事人涂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41.82939万元。判决生效后,涂某未履行,于是,艾换兴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涂某因无力履行巨额义务,为逃避法院执行,全家于2010年2月离家外出打工,至今杳无音讯,执行工作陷入僵局。2013年1月,艾换兴到安陆政法委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政法委书记高清平作出要妥善处理此案的批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江幸生、执行局长赵咏梅多次到陈店乡甘涂村艾换兴的家了解情况。院长刘学刚亲自多次与公安、检察、司法、陈店乡党委、政府领导同志进行协调。
法院一方面报请公安进行立案侦查,另一方面穷尽办法寻找线索。今年3月,终于通过网络查询,了解到涂某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打工。掌握这一情况后,执行局副局长宋刚带领2名干警和陈店乡综治办主任,三下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3月6日这天,宜山镇下着雨,执行干警在查询涂某住处时,听说其在开麻木,干警们冒雨在镇上守候,打听过往麻木司机,一位司机说涂某去菜市场了,干警们到菜市场又扑了个空。副局长宋刚当即决定到宜山镇派出所查询涂某住所,在外来人口登记簿上找到了涂某的手机号。拨通手机,果然是涂某。见面后涂某看到执行干警个个衣服都淋湿了,非常感动:“我不是不配合法院执行,我家徒四壁,爱人又患有严重哮喘病,实在不能偿付高额的赔偿款。”
针对本案双方当事人都是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安陆法院提出了 “被执行人让一点、社会政府司法救一点、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一点”的具体想法和意见,争取多方支持化解此案。3月17日,法院在公安局和陈店乡政府配合下,驱车1100余公里,赴浙江温州对被执行人涂某采取强制措施。拘留期间,执行局主要领导、案件承办人多次找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反复做说服教育工作,宣传国家的法律规定,同时邀请陈店乡政府、甘涂村村委员会协调一起共同做他们的工作,督促其尽最大能力履行法定义务。经过多方大量艰苦努力的工作,终于使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认识到逃避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涂某迫于强大攻势,答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找亲朋借款履行21.8万元,剩余部分由社会救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