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特约记者 黄爱东 通讯员 董志新 来源:孝感日报
4月15日上午9点,安陆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普通的“民告官”案件。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法官是该院副院长刘博洁,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安陆市工商局局长陆文杰。
与市工商局局长陆文杰对簿公堂的,是该市一家从事高级润滑脂、润滑油及建筑材料销售的民营企业。2015年8月3日,安陆市工商局以原告利用互联网宣传虚假信息的行为,对原告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上交国库”的行政处罚。原告认为工商局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而诉请法院予以撤销。
当日庭审中,针对这一行政纠纷,审判长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原、被告双方围绕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原、被告双方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庭审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并敲响了休庭的法槌。
这起“民告官”案,是该市法院启动组建以审判长负责制的审判团队以来,审理的首例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案件,同时也是该院司改后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的第一案。
这一行政案件的审理,标志着安陆法院领导办案和行政部门“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将进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