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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9-07-03 10:47 点击量: 804

2018年以来,安陆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倡导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理念,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优秀法院”。与此同时,该院绩效考核位列孝感法院系统第一名;目标考核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8年度“优秀市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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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转变服务理念 不断强化服务举措

一是刑事审判注重宽严相济。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准狠地打击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为基层社会治理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共审结涉恶案件16件34人、电诈案件19件37人。二是民事审判注重调判结合。平等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审结民间借贷、买卖、租赁、金融借款合同等案件1878件。三是执行工作注重机制创新。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综合采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悬赏公告、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判处刑罚等强制措施,集中围猎“老赖”,同时,积极探索“执转破”工作机制,注重采用“放水养鱼”的方式保护企业“爬坡过坎”。

通过延伸职能 不断拓展司法服务范围

一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成常态。先后在神丹、科威铝业、市工商联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依托“青年志愿者法律服务团”,在“三八”“五一”“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律“六进”、平安早市等活动,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近2000余人次,增强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提高企业应对风险能力。二是为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勤沟通。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三是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规范。定期与相关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重大金融债权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方案,同时根据在审理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指出涉诉金融借款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今年以来,仅审结涉农商行案件21件,立案执行7件,立案标的额高达3500余万元。

通过完善机制 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效果

一是不断完善服务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10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1条》等文件,依法服务实体经济、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一流的法治环境细化《关于为经济开发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意见》《服务企业10项承诺》等制度规定,创新审判理念。二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于涉及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企业改制、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影响金融经济秩序稳定、社会稳定等特别重大的案件,及时向市委报告。4月,向市“四大家”主要领导专题报告孝感中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孝感中院指定审理的湖北博大炭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情况。三是建立重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对于涉及当地行业龙头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以及涉及群体性纠纷等重大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统一协调、集中审理和执行。

通过组织协调 不断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一是善于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中,提高观察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机关的沟通协调,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有机结合,有效化解纠纷,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二是善于在服务经济发展中,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孝感中院部署的“三项活动”、市委部署的“干部能力提升和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坚决杜绝极少数与发展环境不相符、与密切联系群众相背离的行为发生。三是善于在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中,教育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