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章虎: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蔡建权与被执行人郑章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0982执2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向蔡建权偿还借款300000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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