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微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汤光顺与被执行人胡微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安陆民执字第00037号执行裁定书:
扣押被执行人胡微强所有的鄂K5D373号小型汽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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