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工作简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军人购房起纠纷 法官调解解难题

来源: 城区法庭 时间: 2021-10-21 11:04 点击量: 933

“买房子引发纠纷,没想到起诉后这么快就解决了,太感谢了!”10月11日,现役军人余某委托战友向安陆法院涉军维权团队法官送来写有“ 公正判决显正义 情系军人强军梦”的锦旗。

2016年4月,原告余某购买被告安陆某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屋,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被告有义务给原告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因被告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2016年8月9日,余某向该公司交付了产权证办理费8516元及其公共维修基金8100元,共计16616元。该公司收到钱款后迟迟未办理相关证件手续,也不退还余某支付给该公司的办证费和公共维修基金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余某诉至法院,请求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及时为自己办理房屋不动产产权证,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余某系军人,且从部队往返安陆进行诉讼多有不便,当即电话联系,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当天,余某委托其妻到庭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某开发公司表示:按合同约定,是应该及时为余某办理产权证书,但由于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目前开发的房屋办证工作滞后,暂时无法马上办理产权手续。听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余某心急如焚,多次从部队打来电话,询问该案进展。

为让余某安心部队工作,尽快化解该案,承办法官多次来到被告公司,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他还到相关的职能部门了解购房办理证件手续的程序……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目前,某开发公司已按照调解协议协助余某办理了相关证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