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安陆法院审管办紧贴审判工作实际,继续以“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创新五个理念,探索新路子,审判管理日渐特色,呈现新局面。
树立“节点控制是质效保障”理念。案件流程是由一个个节点构成,控制好每一个个节点,案件质效就得以有效保障。为加强对案件节点控制,审管办每天对各审判团队的收案、立案审批、诉讼文书送达、开庭审理、合议、结案、执行等环节节点进行监督。特别是法官报结案环节,在诉讼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结案申请的情况下,审判管理办公室对裁判文书的裁判处理意见、论理部分等环节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后作出给予批准或不予批准结案的决定,狠把结案关。同时,每月对各审判团队法官个人收结案情况、案件超审限情况、不计入审限情况、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督办,对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案件督办并实行结案备案制度。这些节点控制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法官的审限意识,缩短了办案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案件的产生,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树立“庭审和裁判文书是名片”理念。庭审和裁判文书是直接展示给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载体。文书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形象的认识,是树立人民法院司法权威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关键,因而誉为是人民法院的名片。要想名片名副其实,必须加大监督力度,使之完美无缺。为此,审管办向各个审判团队提出要树立“每件案件当事人或各界群众都是人民法院的监督员”的监督理念,自觉把各项审判工作都纳入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为加强监督,审管办通过修订和完善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标准,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抽查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有效的运用好法院内部进行有效自我监督。同时,认真执行裁判文书上网规定,要求除法律禁止或其他不宜上网的裁判文书外,所有的裁判文书都必须上网,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树立“质量是案件生命线”理念。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设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领导小组,负责案件质评工作,质评组办公室设在审管办,明确立案案件、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鉴定案件的评分标准和裁判文书质量评分标准以及卷宗质量评分标准,科学设定案件立案审查及处理、审理、执行、鉴定、裁判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各项工作所占的比重,建立包括各审判团队自查、审判委员会委员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等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方式方法,对案件质量实行全方位、无缝隙、立体化的监督评查。评查的质评数据逐月建立台帐,按季进行质评通报,归入法官审判业绩档案。质评组对部分不合格案件向承办法官所在团队进行反馈,提交审判委员会对质评等次为不合格和优秀的案件进行认定,并对最终质评情况进行逐案点评、通报,对案件质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剖,提出科学的建议和对策,有力地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树立“上下级法院沟通是审判管理提升”理念。上下级法院之间、同一法院不同审判团队之间在案件审理的法律理解适用、法律事实认定上存在着不同认识,易造成案件的“同案不同判”,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审管办积极探索上下级法院之间审判工作沟通交流方式方法,通过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研讨及反馈机制,畅通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渠道。并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增强法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降低案件被改判、被发回重审的比率。对被改判、被发回重审案件实行立案庭统一登记后,送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作为存疑案件,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交审判委员会审议认定。
树立“科学考核是促工作上台阶”理念。积极探索科学合理考核机制,根据不同审判岗位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科学界定不同考核指标的权重,使考核能准确反映不同审判岗位法官的工作绩效。探索建立以结、收案比,调撤率,上诉率,被发、改率,超审限未结案件数,平均审理天数等指标考核以及审判业务能力(主要指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综合调研能力及解决处理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法官审判业绩评价体系,使得考核更具体、更贴实际。同时,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细化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对各审判团队和法官个人收结案情况、案件调撤情况、被发回重审、被改判情况实行逐月通报、考核,考核结果报政治部门运用,杜绝平均主义,切实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官评定等次、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