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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召开“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座谈会

来源: 立案庭 时间: 2025-03-03 16:58 点击量: 138

2月28日下午,在“两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一年之际,安陆法院专门召开“两状”推广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进示范文本应用。安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湖北浩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安陆市府城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24年3月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案庭简要介绍了该院“两状”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情况。

随后,各位参会律师、法律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畅所欲言,纷纷表示,将充分认识“两状”示范文本的优势,克服使用过程中的困难,提升业务能力,带头使用,做好示范。安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殷成洪认为,律师群体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使用“两状”示范文本是执业的需要,既能提升业务能力,也能便捷诉讼,并建议本辖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率先垂范,从2025年3月4日开始按要求落实。

安陆法院副院长李猛指出,“两状”示范文本的发布旨在简化起诉状、答辩状的书写过程,帮助当事人更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减轻诉讼负担,同时也有助于法官快速处理案件,提高诉讼效率。为深入贯彻《通知》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法院官网、法院微信公众号提供了电子示范文本。安陆法院在“诉讼一码通”、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等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了示范文本模板,并有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李猛要求,一是凝聚共识,充分认识“两状”示范文本应用的重大意义。制作起诉状、答辩状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实现庭审优质化的前端要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关系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此次发布“两状”示范文本是为了指引当事人规范诉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司法审判工作的需求,也是加快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示范文本应用的价值取向和重要作用。

二是从“我”做起,带头使用示范文本。立案庭要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加强宣传解释引导使用示范文本。《通知》由三家印发,落实工作大家责无旁贷,各位律师、法律工作者在代理民事业务时要积极主动使用示范文本。安陆法院将定期对示范文本使用情况向安陆市司法局和各所进行通报。

三是加强宣传,推动示范文本推广工作走深走实。立案庭要向当事人宣传示范文本的使用优势,各位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实务工作中也要向当事人做好示范文本应用的正面宣传,并向法院提供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示范文本知晓度、应用率和影响力,推动示范文本应用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