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结婚后可以离婚,离婚后可以再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即协议离婚;另一种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即诉讼离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的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离婚、再婚需求逐渐增高。为了保护公民的婚姻自由、避免重婚,无论离婚还是再婚,法院、民政部门都需要准确掌握公民当前的婚姻状况。然而,现实中婚姻信息缺乏共享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给当事人造成诸多不便。
案例1:李某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其结婚证已被对方撕毁,李某因不能提交结婚证而无法登记立案,后经多次往返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协调,最终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后才立案成功。
案例2:2020年周某经法院诉讼调解离婚,此后一天,周某在线上办理公积金事项时,发现婚姻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婚”,无法线上办理。
案例3:小黄已经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离婚,和心仪对象一起到民政局进行再婚登记,结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查询显示其婚姻状态仍是“已婚”,当天未能顺利完成登记。
可见,由于婚姻信息没有同步共享,法院会因为无法掌握当事人婚姻状况,无法及时给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登记;而民政部门会出现婚姻档案信息滞后,从而给当事人再婚及相关生活事项带来麻烦。

为有效破解难题,安陆市法院与安陆市民政局召开协调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决定建立婚姻信息共享通道,实现辖区公民婚姻信息的有效共享。10月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家单位共同签发了《婚姻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两方工作职责,安陆法院通过自建的“诉讼一码通”平台,为民政局指定工作人员开通管理员账号。法院将查询需求通过平台或其他方式告知民政局,民政局通过平台留言板反馈查询信息;民政局也可通过“诉讼一码通”平台查询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信息。
安陆法院与民政局创新开通婚姻信息共享通道,旨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指导精神,解决本市区域婚姻档案信息尚未有效整合,难以保证当事人信息核查准确性的现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精准服务快捷查询婚姻信息,以“小切口”解决 “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