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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经典《塔木德》的诚信启示

时间: 2017-05-22 15:01 点击量: 1147

人们常说,“人类的智慧在犹太人的脑袋里,犹太人的智慧在《塔木德》里。不了解《塔木德》就不了解犹太人。”它不仅仅是的精神支柱和行动指南,更被世人看作智慧与金钱合一的象征、经商与为人合一的象征。

《塔木德》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律法是相对的,政治是相对的,甚至道德也是相对的,只有你承诺过的合同是永恒的。”犹太人一旦签订了契约就一定执行,即便有再大的风险和困难也要自己承担,因此,犹太人被誉为上帝的“契约之民”。

近日,笔者阅读《左手羊皮卷,右手塔木德》一书关于犹太经典“塔木德”的章节,感慨良多,受到了以下三点启示。

启示一:诚实守信应成为根植于内心的神圣信仰。犹太人普遍重信守约,相互之间做生意时经常连合同都不需要,口头承诺也有足够的约束力,因为“神听得见”。犹太人认为,上帝和人类之间具有一层契约关系,因此,犹太人深信,“我们的存在,就是履行和神签订的契约。”如果不履行契约,就意味着打破了人与神之间的约定,就会给人带来灾难。

这里有一个典型的商业案例足以佐证:有一位日本商人和犹太商人签订了1万箱蘑菇罐头的合同。合同规定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在出货的时候,日本人却装了1万箱的150克的蘑菇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多了50%,但犹太商人却拒绝收货。日本商人无奈表示,愿意超出合同的重量不收钱,但是犹太商人还是不同意,并要求赔偿,理由是违反了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最后几经谈判,出口商无奈,赔偿了犹太人10多万美元,还要把货物另作处理。

犹太人对诚信的重视如神祗一般神圣,令人叹为观止。美国这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说过,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院判决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老赖”就会成为法治不可承受之痛。

启示二:诚实守信,是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安身立命之本。在犹太人看来,诚信是支撑世界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外两个是和平与公正。犹太人自从两千多年前被逐出家园后就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在异国他乡中饱受歧视和压迫,在这过程中唯一使他们觉得可靠的就只有金钱,只有拥有金钱,才能让他们在其他民族的摧残中生存下去,不被灭绝。而在犹太人的经商法则中诚信向来是被认定为重中之重的,他们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也一直坚守着诚信为本。犹太人有一句格言:鱼离开水就会死亡,人没有礼仪便无法生存,而不讲诚信则会受炼狱之罚。

启示之三:诚实守信是古今中外普遍遵从的价值观。诚实守信并非犹太人的专利,中华民族也有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在“仁义礼智信”等传统价值观体系中,诚信就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之地。孔子在《论语》中也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孔子《礼记》云:“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老子也曾说过:“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 “季布一诺千金”、“商鞅立木为信”,“皇甫绩守信求责”等古代诚信故事流传千古,家喻户晓。最典型的反面案例则是,“褒姒一笑戏诸侯”,周幽王因屡屡失信于诸侯而导致国破身亡的悲剧。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 复杂、 曲折、 渐进的过程,与每个人的生活和命运息息相关。 诚实守信,匹夫有责,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尤其是人民法官,更应做诚信建设的先行者,将诚信理念体现在每一次庭审中,每一份法律文书中,每一笔兑现款中,乃至于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中,发挥好对他人和社会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