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沈杰法官开完庭喝了口水,拿起原告余某与被告万某的离婚案卷。将22000元取出,喊上干警潘星星和原告妹妹一起赴原告余某的家中接官乡金台村,将调解书及22000元送到原告手中,原告及父母非常感激:“没想到法官为我们的案件花了这么大功夫。”
原告余某与被告万某离婚一案,2019年1月3日沈杰接案时,鉴于原告系残疾人,又是精准扶贫对象,诉讼费对其进行了减免,原告在外务工期间因患高血压,突发脑梗,经当地医院抢救治疗,最终偏瘫,后回安陆继续治疗,期间多次复发。2006年,被告和原告一起回安陆照顾原告,2012年双方因医疗费用紧张发生矛盾,被告外出务工,导致感情发生变化,分居至今,期间未照顾原告也未承担医疗费用。原告现属肢体二级残疾,2013年6月3日办理残疾证,其父亲2018年6月因患肺部肿瘤在医院手术治疗。
承办法官沈杰查看案卷后,及时通过电话与被告万某取得了联系,得知被告曾于2016年、2017年两次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均被驳回诉讼请求,现在广东广州市一家机械公司做保洁工,每月收入3000元,其在电话中称同意离婚,但自己收入微薄,加上2018年12月医院检查患有子宫附件囊肿,需要治疗,无力给予原告余某经济帮助,定的开庭时间是1月25日也因未放假,无法回家,承办人为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到庭,决定根据被告放假的时间调整开庭时间,并再次与被告联系,得知被告腊月二十九才会家,正月十二要返还广州上班的信息后,将开庭时间调整到正月十一上午,并在电话中反复做被告的工作,要求被告到庭,宣传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告知她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原告中风偏瘫,不论从法律角度还是社会伦理道德角度,都应当对原告进行照顾,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并做好给付经济帮助的思想准备,但被告在电话中称离婚可以,就是没有钱给,之后挂断了电话。
农历腊月二十七,年关将至,为了案件能够在开庭时顺利调解,承办人第三次拨通了被告的电话,再次向被告确定了开庭时间,同时也再次向被告介绍了原告目前的困难,并向被告讲明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及不承担经济帮助的法律后果,通过做工作,被告同意回安陆后到庭参加诉讼。
2019年2月15日,原告坐着轮椅由其母亲和两个妹妹推着到法庭,9时,法槌响起。沈法官开门见山:“和气开庭,今天是大年十一,希望原、被告在法庭能心平气和。”该案经开庭审理闭庭后,考虑到被告已购买车票准备赴广州务工,沈法官在庭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从被告不愿承担经济帮助到10000元,再到15000元、20000元,经过反复调解,最终确定为22000元。原告母亲及两个妹妹在原、被告签订调解协议后,认为应给付25000元,情绪激动,要求如不给就将原告丢在法庭,沈法官又对其做工作:“被告工资不高,自己身患疾病需要治疗,经济帮助也要根据对方的经济实力,再加上被告马上要离开安陆,如被告不履行今后也难以执行。” 工夫不负有心人,听了法官的一席话, 原告亲属情绪慢慢平息了下来,原告妹妹说:“沈法官在庭前和庭后都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又调解到了快十二点钟,我们同意给付22000元。”并将原告有轮椅推出法庭。
为了能够将帮助款及时执行到位,沈法官在春训学习期间,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督促被告迅速筹款,被告于2019年农历正月十五将22000元打到承办人账户。
法官承担定纷止争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法官办案,多一份诚心、热心、关心、爱心,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找准案件的突破口,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工作再做深点、再做细点,就会达到理想的调解效果,工夫是不会辜负有心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