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安陆市棠棣镇的李某向安陆法院执行法官发来的微信:“我今天发工资了,5000元已打入了法院的账户,请查收”。截止目前为止,该院已收到李某如期转来张某、陈某、刘某、黄某的执行兑现60000元(含扣划了住房公积金40000元)。这是该院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化解一桩执行难案取得的效果。
2016年6月,李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分别向张某、陈某、刘某、黄某借款,共计借款金额25万元;2018年1月3日,上述四案件相继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多次传唤李某,李某均以人不在安陆为由,拒不到院履行义务。
今年3月8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财产情况:李某是武汉同济医院药房的合同工,有工资收入,并享受医院的“五险一金”和年度绩效奖金等福利。
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奔赴武汉,和武汉同济医院保卫科取得了联系。当保卫科负责人了解到案件相关情况后,马上和医院人事科取得联系,得知李某确系协和医院合同制工人。
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每月提留李某的工资收入,执行效果不明显。于是,执行法官建议由药房工作人员将李某通知到保卫科,看其态度再做决定。谁知李某到保卫科后见到法院执行法官耍横说:“我没有钱,还不了,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向李某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时的李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开始显得慌张,急忙求情保卫科负责人,请求法院不要对其采取拘留。保卫科负责人对李某说道:“刚才给你讲了半天的道理你不听,那今天当着法院的同志我给你算算账。一是对于你的欠款,你还是有履行能力的,法院的同志不知道你的具体收入,但我们知道象你这种情况的合同工,每年的收入总共是接近10万元。目前法院执行的欠款是25万元,如果你每月还款5000元,每年可以还款6.5万元,那么四年内你可以还清债务;二是如果你今天态度强硬,没有诚心来偿还别人的欠款,法院对你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我们全力配合,并且我们保卫科将你的行为上报到医院办公室,同济医院不会聘用不讲诚信的人,那你的损失将更大”。当李某听到因为不还款还会丢掉工作后,低头对执行法官说道:“以前是我做的不对,总想着能躲一天是一天,我愿意按照保卫科的意见,写下保证书,定于每月12日向法院汇款5000元;我的公积金账户有余额40000余元,法院可以扣划。如果我没有按期付款,你们可以请保卫科监督我。”鉴于李某态度的转化,执行法官将执行情况和申请执行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在四个申请执行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决定给李某一个机会,让他写下保证书,制定还款计划,自动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