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抓党建带队建、抓队建促审判硕果累累。2011年,该院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记者走进安陆法院了解到,该院党组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了适合安陆经济发展需要、群众满意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为当地经济发展持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素质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近日,记者来到安陆法院,时逢双休日,本该放假休息的全体干警,兴致勃勃、陆陆续续地聚到了该院会议室。原来,这是该院组织的各庭室学习例会,这样的例会在安陆法院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该院党组始终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方法,学习已经成为全院党员干部的一种常态和习惯。该院还经常组织开展“法苑讲堂”、“演讲比赛”、“法律辩论”等各种学习活动,激发了全院干警学习的主动性。 鼓励干警通过自考、函授等形式提高学历层次。“以前院里的干警闲暇之余不知道做什么好,现在通过加强组织学习,干警学习的热情高涨,素质提高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党组书记、院长刘学刚一语中的。对干警学历不达标的,鼓励在职自学,学费报销一半;没有审判职称的,给出时间复习备考,通过司考的奖励2000元;鼓励进修、培训、上派学习提高;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积极向上级组织汇报予以提拔或落实职级。现在,全院40岁以下的干警90%都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02年以来,全院共有35人通过司法考试。 抓管理打造“制度型党组织” “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年以来,该院在“争创全国优秀法院”活动中,开展了以争当红旗党组织、争当模范党支部书记、争当标兵党员的“三争一创”活动。建立了民主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完善了“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审执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有效地杜绝了个别干警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现象。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送法进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党组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共十余项。要求每一起案件的案名、案由、标的、承办人、承办时间、承办结果、诉讼费数额、当事人意见,在内网公开;建立事后法官“一人一表”、“一案一议”的裁量评议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幸生说:“以前,个别干警的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推动不了,形成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通过这些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和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政令畅通,工作成绩肯定也就上来了。” 抓审判打造“公信型党组织” 在“争创全国优秀法院”活动中,该院因地制宜,狠抓审判,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全面提升审执质效,打造“公信型党组织”。建立了院长到庭监督、专家到庭评议、专班到庭评查等机制,完善了“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审执质效公开”的民主监督机制,有效地提升了审判执行效率。 9月1日,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打闹,导致其中一个孩子受伤,双方父母为此“扯皮”。法院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府城办事处综治办联系,调解——和解——达成协议,整个过程仅用半天时间就全部完成。 从固化组织、优化形式、硬化手段入手,开展“两评查”活动。保证30%以上的排期开庭的案件接受庭审情况评查,保证有30%以上的已生效裁判文书接受评查,保证所有上访或瑕疵案件得到评查。该院共评查出2011年1月至今的5件涉诉信访案件,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 2011年1月至今年9月底,该院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当庭裁判率达89%,陪审率达91.78%,立案变更率为零。该院实行“两评查”和倒查制加强案件的审、执管理。除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外,还邀请市“两代表一委员”、党校学员、专家成员参加评查。审管办加强对办理时限的监控,实行内网跟踪通报,推行简易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确保快办案;开展结案文书标准化归档,并实行差错案件、瑕疵案件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办铁案。 抓基础打造“形象型党组织” 安陆法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9月6日,安陆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动工了,投资100万元,按照孝感中院提出的“八统一”标准,建设集导诉、查询、立案、材料归档、收退费、公告代理、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来访咨询等十大功能于一体,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公的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方便案件当事人诉讼,方便律师工作,方便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诉前调解等工作。 该院还投资150万元,建设13个数字化法庭,实现所有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视频同步直播、网络平台互动。通过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按照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的先进审判理念,将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实物、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更方便有效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今年上半年,安陆法院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