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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是你给了我们一个完整的家”

时间: 2017-02-06 15:25 点击量: 606

 

             来源:2017年元月27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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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审判员 肖家蓉

 

 

      18日上午,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城东新村王某和邓某给我打来电话:我们现在和好了,是你给了我们一个完整的家。这起离婚案件终于以调解和好告终,我如释重负。至此,一起因离婚可能演变成恶性刑事案件的案件,终于以调解和好告终。

 

     女方王某和男方邓某系一对50多岁的夫妻,1993年结婚,2003年生育一女儿,夫妻两人视女儿为掌上明珠。2015年,王某在外地打工,邓某在安陆打零工。邓某无固定的收入又喜欢打牌,夫妻俩常因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争吵,王某遂要求离婚。


    20169月我受理案件后,感到王某、邓某夫妻感情尚可,只是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而要求离婚。为此,我决定调解此案。


       1116日,我接到邓某的电话:肖法官,我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我就杀死她。我向邓某解释道:法院并没有要判决你们夫妻离婚的意思,我们准备做你爱人的思想工作,调解你们的婚姻。我一方面做原告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赶紧向庭长、分管副院长汇报,以防止矛盾的激化,发生不该发生的流血事件。


      不久,邓某来到法庭。我了解到邓某其实不愿意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都想给女儿一个温馨的家。我先对邓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威胁杀害妻子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并指出其在夫妻生活中存在好逸恶劳、好打麻将的错误,如果想好好生活,必须痛改前非。邓某说他不懂法,以为妻子起诉离婚,法庭就会判决离婚,其实,杀妻子是当时的气头话。邓某表示愿意改正自己的缺点,与王某好好过日子。


    做好邓某的工作后,我又通知王某到庭做工作,告诉她双方都是50多岁的人了,女儿已经16岁,如果邓某愿意彻底悔改,应给他一次和好的机会,给女儿一个完整幸福的家。


    开庭那天,我特意安排邓某带上女儿。女儿见到母亲第一句话就是:妈妈,我要一个完整幸福的家。经多番做工作,王某对我说:不是我不想给孩子一个完整幸福的家,是他好逸恶劳、好打牌,不顾我们的家啊!邓某痛哭流涕:你只要给我这次机会,我一定痛改前非,为了孩子,为了我们的家,我改!邓某写下保证书,表示愿意改正错误。


    王某默默抹泪,两人互让互谅。王某的女儿见此情景,拉住我的手说:是您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啊!


    一起可能演变成恶性刑事案件的离婚案件,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我也因为成功地劝和了一对夫妻,挽救了一个面临破碎的家庭,给了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而感到欣慰、自豪!谁说法官没有快乐呢?我以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为快乐,我以对社会尽微薄之力为己任!

    (蔡    董志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