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执行案件档案录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执行案件录入工作,为建立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院领导和上级法院执行局的认可。
1.提高认识。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重案件执行、轻信息录入的现象,安陆法院通过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统一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是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构建的基石作用。
2.硬件建设。为了保证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准确、及时,院党组为执行部门配备了44台电脑,加强对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确保案件档案信息录入不滞后,查询系统不出错,从物力上保障信息录入工作的开展。
3.岗位培训。该院每个有执行权的庭室都配有一名录入员,负责信息的具体录入,进行岗位培训,今年来业务培训3次,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录入工作的正常运行。
4.信息录入。安陆法院成立了信息录入领导小组,明确案件档案信息录入的责任部门。执行局为执行案件信息输入责任部门,对执行案件信息统一由专人负责录入,明确标准,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用了一周的时间对2007年至今的所有案件进行了逐个清查,对于案件信息不录、漏录、录入不准确现象进行整改,1300多件执行案件信息补录工作已经圆满完成。
5.巡回指导。该院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督促指导。由执行局局长负责督促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录入;由执行局定期对录入案件信息进行指导,今年来每季度巡回指导一次,并进行抽查通报,确保案件输入信息准确性。
(安陆法院 杨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