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鉴定结果,真的太感谢你们了!”3月21日下午,在安陆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人姚某某接过法院送达的《鉴定意见书》,难掩心中的喜悦和感激之情。
申请人姚某某是独生子女,母亲去世后,姚某某便将父亲(被申请人)接到身边生活,担负起赡养和监护责任。2025年2月26日上午,被申请人出现脑中风前兆送医,经诊断为脑梗死等重症,生命垂危。为了便于代理被申请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以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姚某某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为了该案审判的顺利进行,诉讼服务工作人员及时向姚某某释明,可在立案前申请先行司法鉴定,且该鉴定意见将作为其诉讼请求的关键依据。3月10日,申请人姚某某就被申请人行为能力鉴定事项,正式向法院提交先行鉴定申请。
安陆法院迅速响应,当日便完成受理鉴定申请、审查鉴定材料、组织当事人质证及选定鉴定机构、委托鉴定等全部流程,展现了高效、专业的司法工作作风。
近年来,安陆法院因诉中委托鉴定导致案件审限延长,或单方委托导致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屡见不鲜,既增加了当事人诉累,也浪费了司法资源,影响了审判效率。
为破解这一难题,安陆法院积极探索,立案庭对需要申请司法鉴定(评估)的案件当事人释明立案前先行鉴定的优势,告知先行鉴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对各方当事人都同意先行鉴定的,组织其参与鉴定证据材料质证、鉴定机构选定等鉴定活动,以程序公开促实体公正,助力案件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安陆法院以诉前鉴定工作为切入点,全力开启便民诉讼“快捷键”,目前已受理诉前鉴定申请6件,成功办结3件,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赢得了群众点赞,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