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执行,一直是困扰执行人员的执行难题之一,最近一起工伤致残者吕HM申请执行安陆市KV公司劳动仲裁裁决一案,在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仅用一个月时间优先执行完毕。
吕HM与安陆市KV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安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9月11日作出裁决:“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4084.8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980元,住院护理费2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元,停工留薪期间待遇15845.4元,扣除已支付的7500元,合计51715.4元。三、被申请人应当协助申请人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相关手续。四、由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安陆市KV公司未自觉履行,吕HM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安陆法院执行局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强劲东风,将最高人民法院界定的十大类涉民生案件逐一筛选出来,吕HM一案位列其中。执行局长赵咏梅针对以往劳动争议案件互相扯皮多、双方怨气多、久拖难决多、涉执上访多等情况,对该案采取“局长挂牌督办、执行庭长承办、全体执行人员协助”的办法,动员精干力量,多次深入安陆市KV公司,分别包干与该公司决策层成员做工作,从吕HM的现实生活困难到生效裁决的严肃性等多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告诉不履行的后果,帮助预测一旦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以及上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后对企业的不良影响。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安陆市KV公司主动快速履行生效裁决中的给付义务以及有关的协助义务。申请执行人吕HM称赞“这是专项集中执行的神威”。
据统计,自开展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短短两个月时间,先后有50%的涉民生案件得以快速、优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