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2日人民法院报
今年初,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烟店村村民蒋某擅自在府河青龙潭水域违法拦网1000余亩进行水产养殖,严重妨碍了河道航运畅通,污染了水体生态环境,并拒绝履行安陆渔政站的行政处罚决定。安陆市人民法院依法受案后,认定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遂向蒋某下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在法官的教育督导下,蒋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拆除了全部拦网设备。图为9月10日蒋某在法官的监督下,拆除拦网。
陈群安 志新立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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