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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岂能打压

来源: 人民法院报2月8日第2版 时间: 2012-11-21 09:25 点击量: 870

 

 

 25,一篇名叫《因言获罪,湖南边城晚报领导班子被一锅端》的帖子在微博上广泛流传,帖子称湖南怀化的《边城晚报》因为在21报道物价贵,多数市民对过年不满意,因而2名报社领导被停职,1名报社领导被就地免职。(《南方都市报》26

 

 

 这里涉及两个互为关联的问题,一是该帖子内容是否属实,报社领导是否因言获罪被停职免职,二是政府如何对待批评性舆论监督。关于第一个问题,尽管有两个绝缘相反的版本,《边城晚报》副总编辑舒刚斌在接受采访时则称,个人觉得报道没有任何问题,网帖主要内容基本属实,而怀化市委宣传部回应称,网帖大部分失实,宣传部只要求该报领导在岗自查自纠,没有停职处理。但是在岗自查自纠仍然表明,报社领导因言获罪的事实客观存在。

 由此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各级政府如何对待批评性舆论监督?也许,在怀化市主政当局看来,在春节期间报道物价贵,多数市民对过年不满意,如此批评性的负面报道,一则给市委市政府脸上抹黑,二则有制造民众恐慌,妨碍维稳大局之嫌,所以,责令报社领导在岗自查自纠并无不当。然而,在笔者看来,进行批评性报道并非是给政府添乱抹黑,恰恰是促使政府正视事实真相,了解民生,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物价,真正解决好包括物价贵在内的民生问题,让市民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新年,才是最好的维稳,是给政府帮忙。

 相反,对问题采取掩耳盗铃捂盖子等自欺欺人的态度,则会给各种谣言、小道消息的传播,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导致公众恐慌心理蔓延,恰恰是制造不稳定因素。此外,物价贵等这些本来就存在,并非媒体给上去的,而政府掩耳盗铃,罔顾民生民意,打压舆论监督,正是为政之失的一种表现。媒体帮政府将这些点抹掉,不仅无过反而有功,政府不仅不予大力表彰反而予以打压,实在令人不解。

 况且,行使舆论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媒体和公民的法律权利,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涉和剥夺。温家宝总理去年曾说过,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去年4月他在与国务院参事座谈时再次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们讲真话。笔者以为,其中最基本的一个条件是,要保障媒体和公民不会因言获罪。只要不是恶意捏造事实,就不应受追究,哪怕是内部自查自纠也是一种对舆论监督的无端打压。

 如果一个地方政府不是创造条件让媒体和群众讲真话,而是动不动就以维稳的大棒压制言论自由,打压批评舆论监督,只允许正面报道,人为营造一种政通人和形势一派大好的假象,那绝不是一件好事,恰恰相反,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作者单位: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