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安陆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践行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为帮助困难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4月8日下午,安陆法院为4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发放的对象主要是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赡养费纠纷等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让困难申请执行人重燃生活希望,也为这些家庭送去了“及时雨”。
2018年5月,魏某无证驾驶鄂K5Fxxx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使时与行人冯某相撞,造成冯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魏某应赔偿冯某各项损失43942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魏某是村里的在册贫困户,无固定的收入,在自己主动履行13000元后,没有能力履行剩下的赔偿款。而冯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致残,年老体弱,生活自理困难,全靠子女的接济维持生活。经过认真核实情况,安陆法院决定对冯某予以司法救助。当冯某领到5000元救助款时,哽咽地说:“真是来得太及时了,没想到我还能领到这笔钱。”
安陆法院一直秉持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报各级司法救助金,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