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刘红莉,身份证号:42098219750118062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解放社区双龙桥东区,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973号,执行标的:74650元。
2、被执行人李京章,身份证号:420982197411210058,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解放社区双龙桥东区,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973号,执行标的:74650元。
3、被执行人刘公兵,身份证号:429001197412108195,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914号,执行标的:152400元。
4、被执行人刘清平,身份证号:42092319661222183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云梦县义堂镇汉孟路,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912号,执行标的:850000元。
5、被执行人李先厚,身份证号:42222519680417431X,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巡店镇李河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859号,执行标的:300000元。
6、被执行人王明军,身份证号:420982197105247231,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岔路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837号,执行标的:204300元。
7、被执行人曹金涛,身份证号:420982198103230019,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城东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833号,执行标的:102300元。
8、被执行人甘家勋,身份证号:42098219710916521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棠棣镇联合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766号,执行标的:294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