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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城区法庭倾情维护农民工利益

来源: 本院 时间: 2012-06-18 13:51 点击量: 876

 

6月13日,安陆市伏水镇吴某向安陆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李志华副庭长发来手机短讯说:“5570元工钱已全额到手,感谢法官为我做主!”

   2010年3月,原告吴某与被告叶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审结后,因被告叶某在外打工,案件无法执行。今年5月,法庭得知叶某回家过“端午节”,于是将其传唤到法庭做工作,被告同意将劳务合同款一分不少付给原告吴某。

   今年1-5月,城区法庭执行劳务合同纠纷案15件,执行和解15件,执行标的额85万元。

   城区法庭管辖府城、南城、棠棣、伏水等四个乡镇办事处的民商事案件。针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多,由此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也多的实际,他们对于调解结案的诉讼案件,总是趁热打铁,尽可能快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判决的案件,及时对被执行人宣传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使之与申请人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尽快达成和解协议;对拒不执行的,采取查封、扣押、司法拘留等措施,决不手软;利用当事人节假日回家过节的时机,做好劳务纠纷的执行。有力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被执行人苏某和申请人潘某、汪某、李某等8人是同乡.2007年,因劳务纠纷,法院判处苏某支付潘某等8人劳动报酬50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苏某为躲债孤身赴外地打工,案子一沉就是四年。2011年初,依据潘某等人提供的线索,法院查明苏某近年在山西承包工程,具有履行能力。法庭分别向其工作单位和苏某本人发出告知书,指出拒不履行劳务款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出面和解。苏某深感事态严重,主动来到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苏某道出缘由要求乡亲们谅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苏某当庭将50000元的工资款交到了潘某等8人手上,潘某8人见苏某是真心诚意,还有乡亲“味”,于是又和苏某一起到山西承包工程,共同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