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甘家勋,身份证号:4209821971****5217,住址:安陆市棠棣镇联合村三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35号,执行标的:33000.00元。
2.被执行人付伟承,身份证号:4222011968****3096,住址:孝昌县邹岗镇陈田村陈田湾2号,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90号,执行标的:20525.00元。
3.被执行人高新财,身份证号:4222251969****2318,住址: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富强街177号,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169号,执行标的:188599.00元。
4.被执行人陈其明,身份证号:4209821963****0134,住址: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城东村12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413号,执行标的:111320.00元。
5.被执行人姜月香,身份证号:4222251972****7820,住址:安陆市烟店镇烟店街1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408号,执行标的:102300.00元。
6.被执行人熊剑,身份证号:4209821974****1016,住址:安陆市接官乡土门村5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51号,执行标的:17000.00元。
7.被执行人张炳祥,身份证号:4222261970****0912,住址:湖北省云梦县倒店乡小罗村大张湾,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2号,执行标的:505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