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陆法院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优化司法服务,创新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普法宣传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安陆法院先后多次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倾听企业对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树立复工复产信心。
2020年4月,安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坚带领“青年法官诊疗团”走进安陆神丹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入生产车间实地察看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情况。
这是近年来安陆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的一个缩影。该院与各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定期通过座谈、意见征集等方式加强联络,确保与相关企业沟通交流渠道顺畅。今年以来,安陆法院 “青年法官诊疗团”先后到安陆市工业园区走访企业10余次,结合民法典就劳务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普法宣传,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5余条。
“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必须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集思广益谋划全局,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面对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必答题”,陈志坚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上强调。
8月12日,安陆法院院联合人民银行安陆支行召开金融债权工作联席会议,会上作了题为《提高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效率,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报告,结合执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针对银行在贷款审核、合同签订、案件送达、证据保存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了风险防范对策。
近年来,该院坚持协同创新理念,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谋良策,先后出台了《安陆市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9条措施》《关于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和破产办理质效的落实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府院联动、企业破产监测预警、信息通报、个别协调、联席会议等多项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良性互动模式,推动服务保障机制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持续建立完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
“疫情背景下,审判执行工作更要强化善意文明理念,综合各种措施做到精细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陆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在全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说道。
该院结合疫情期间助力企业经营者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诉求,慎用财产保全强制措施,积极推行执行和解制度。在涉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该院成功执结的农村商业银行诉刘某、某实业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到位标的178.67万元,系该院首例成功适用最高院确立的“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的,可以准许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规则的案件。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陆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为涉企涉商案件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行快慢分道、轻重分离,打造涉企涉商案件“快车道”;坚持“快审快结”,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严格审限周期,降低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全面落实关于推进企业破产和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要求,发挥破产清算和重整职能,努力为企业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