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辜忠炎 来源:湖北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6-08-09 15:53:32
2016年8月1日21:53:54,一辆东风牌中型自卸货车在司法淘宝网,被竞买号为J6578号的竞买人出价以2.8万元竞得。安陆市法院自行组织拍卖这一灵活举措,直接节省了评估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实现了拍卖物品利益的最大化。
安陆市法院执行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的规定,采取灵活务实的办法,对肇事人向某所有的东风牌中型自卸货车不经评估程序而直接拍卖,于8月1日拍卖成功,现已付款成交。
拍卖前,承办人将肇事人家属及受害方找到一起,就车辆发生肇事后的贬损程度进行议定,确定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区间,省却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的程序和费用,直接以议定的底价3万元在司法淘宝网拍卖。第一次流拍后,承办人与肇事人家属及受害方再次协商并经合议庭合议,以2.8万元的保留价第二次在司法淘宝网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