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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追回血汗钱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0-06-03 10:00 点击量: 529

6月2日,安陆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聂某领到了20万元劳务费。疫情当前,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执行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共克疫情难关,在保证执行力度的同时又不让执行失了分寸,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2017年5月,烟店镇的聂某带着陈某等人到周某所在的珠海工地从事外墙抹灰工作。2019年8月7日,双方经结算,周某应于2019年8月18日前给付聂某人工费20万元。因周某未按期支付人工费,聂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于2019年12月12日判决周某给付聂某人工费20万元。

2020年5月3日,聂某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考虑到是疫情期间,又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在线上对周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进行了冻结,其中冻结周某银行存款6.6万元,支付宝余额1.55万元。周某是江苏省宝应县人,在珠海开了一家小型公司,当收到银行推送的存款冻结短信后,第二天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说:“受疫情影响,我的公司刚刚复工复产,法院冻结的存款是用于公司运转的,现珠海大部分商家只接受微信支付,法院冻结了我的微信账户,日常生活都受到了影响。能否将微信账户予以解冻,等疫情情况好转后,我一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考虑到周某反映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认为该案可以采取善意执行原则,在把握好尺度的基础上,通过“放水养鱼”的方式,给周某一个“喘息机会”助其渡过难关。在征得申请执行人聂某的同意下,执行法官解除了对周某微信账户的冻结。没想到,15天后,周某将剩下的13.4万元主动交纳到法院的案款账户上。案件顺利执结,这才出现开头那一段温馨的对话。

小编说法:在该案中,执行法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灵活慎用执行措施,既切实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又化解了矛盾纠纷,全力平衡了执行的力度和温度之间的关系,用司法的温度助力疫情期间企业的复工复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疫情之下,“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真正实现了执行案件的“双赢”。下一步,安陆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执行职能,极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好更快更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