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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您平安 向人民报告】土地流转起纠纷 法院调解保民生

来源: 民二庭 时间: 2020-11-04 11:29 点击量: 638

10月28日上午,安陆市烟店镇碧山村委会侯书记从安陆法院领到470938.5元的土地租金时,握住安陆法院民二庭袁法官的手高兴地说:“村民得知法院收回了拖欠几年的土地租金都非常高兴,今年过年我们也再不用发愁了,非常感谢安陆法院为我们伸张 正义!”“一百多户老百姓三年的租金有保障了,我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下了。”袁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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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日,吴某与安陆市烟店镇碧山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承包碧山村村民耕种的293.29亩土地种植树苗。双方约定承包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44年12月31日止,承包价款按照每年每亩320斤中籼稻折算价格给付土地租金,每年在清明节之前按上一年中籼稻保护价折算兑付,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碧山村按约定将土地全部交付给吴某种植树苗,承包过程中,吴某按约定支付了2016年、2017年两年土地租金。自2018年开始,吴某未按约定支付,村民们连续2年过年前到村委会催要。村委会无奈之下,想到了寻求法律保护。2020年1月20日向安陆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吴某支付土地租金403841元、土地复垦费424012.29元、评估费4000元,合计831853.29元,同时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书》,判令吴某恢复土地原貌,移除土地上的树苗。

因土地流转纠纷牵涉民生,袁法官高度重视。他迅速组织调解力量对原、被告进行沟通协商,即使在疫情期间,也想办法先后几次到碧山村查看流转土地现状。他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察,充分了解情况。他认为,解除合同需要移除土地上正成长的树苗,会对吴某造成很大的损失,也可能会引起土地闲置,减少村民收入;如果能够让吴某及时给付租金,继续履行合同,应该是解决问题的双赢办法。经反复沟通后,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接受了袁法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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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吴某定于2020年9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土地租金470938.5元;碧山村委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给付期限到期前后,袁法官又多次联系吴某,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吴某在袁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下,克服自身困难,分3次先后将470938.5元土地租金支付到法院账户上,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